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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评论员:读懂对“缺斤短两公示牌”的掌声

来源:光明网 发布时间:2023-08-03 21:39:29

光明网评论员:7月30日,有网友爆料称海南三亚荔枝沟菜市场两个商家被贴“短斤缺两”公示牌,引发广泛关注。7月31日,荔枝沟市场监督管理所一工作人员回应记者称,该公示牌要挂满30天,30天之后就可以撤下来,“确实能督促商家改正”。

有网友赞同:“最好全国推广!”据了解,给短斤缺两的商户挂上公示牌,除了三亚,全国范围内还有深圳、济南、南宁、厦门等城市,也都采取了同样的行动。

短斤缺两是普通消费者最常见也最深恶痛绝的不良经营行为之一,这样的小恶常常因为损失不大、事后追索的情绪成本太高、程序繁琐而被姑息。但近年来,因为缺斤短两或者足斤足两而与城市品格紧紧绑定的事例并不罕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今年淄博旅游爆火,一个偶然却有着必然的原因是,一位拥有千万粉丝的网红博主自带公平秤探访淄博八大局市场,结果逛了10家店,均未发现任何缺斤短两。仅仅1天多时间,“淄博八大局市场”童叟无欺、诚信经营的形象传遍海内外。而近日一则淄博有了实时联网监控、不可自行调节的智慧化电子秤的新闻则又为其圈了一波好感。

回到荔枝沟,市场监督管理单位给缺斤短两商户挂公示牌之所以被网友肯定,并要求全国推广,其原因有二。

首先是对商业信用的重视。天道酬勤,商道酬信。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商人出售货物克扣一两,减福;扣二两,福、禄俱损;扣三两,福、禄、寿全无。此警告商贾买卖要公平,寓生意南来北往,四海兴隆之意。但在当下的市场环境中,缺斤短两有着隐蔽性和普遍性,有些商家之所以敢于缺斤短两,正是拿捏了消费者不会刻意计算的心理,也揣测到了大多数消费者不会主动维权。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也是信用经济。诚信仅靠商家的自律是不够的,还需要有制度的制约。不久前,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开展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的通知》,决定自2023年7月至12月组织开展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聚焦电子计价秤“缺斤短两”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依法查处无证生产和生产假冒伪劣、具有作弊功能电子计价秤的企业;对集贸市场、商超、水果店、夜市、流动摊贩等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电子计价秤等计量违法行为。同时,各级消协也要依据法律授权,通过调查、测评、取证,对商家侵犯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况有更多、更给力的作为。只有运用法治监管、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手段,强化技术支撑、推进综合治理、形成监管合力,消费者才能拥有一个安全、放心、满意的市场消费环境。

“缺斤短两黄牌公示”大获肯定的另一个原因是执法的有效性与手段的温和性实现了有机统一。大家说起严厉打击,常有雷霆万钧的印象,一些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的简单执法在各地屡屡发生,引发了群众的不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不能开一地之商业风气,反而容易引发社会矛盾,侵犯群众合法权益。

有效执法的关键不在力气,而在于分寸。执法规范化程度越高,法治权威和法治信仰就越能在全社会形成,给群众带来的获得感和安全感也会越强。在每一次执法行为中,都能让群众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应当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努力方向。

当然,亮出缺斤短两黄牌公示,还要考虑合法性的问题。《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明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保护的有关规定,对信息进行必要的处理”“对于应当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书面告知行政处罚当事人行政处罚信息将向社会进行公示”。只有依法依规,“缺斤短两黄牌公示”才能真正走向全国。

(转载请注明来源“光明网”,作者“光明网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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